4.對各類證明事項,凡沒有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依據的一律取消。對保留的證明事項實行清單管理,做到清單之外,政府部門、公用企事業單位和服務機構不得索要證明。積極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
許昌市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取消和保留市政府部門證明事項的通知
2023-09-06
許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許昌市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清單的通知
2023-09-06
許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許昌市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2023-04-12
許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清單
2023-04-12
許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清單
2022-10-17
許昌市教育局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清單
2022-06-06
許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推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通知
2021-10-09
許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一次性告知單公開
2021-09-17
許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一次性告知單
2021-03-19
許昌市教育局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一次性告知單
2021-03-18